請問TACCOUNT(28)和tasset這樣使用對嗎?
//要求:保證金占用不超過總資金的50%
Variable:n=0;
If holding>0 and cond2 and TACCOUNT(28) <0.5* tasset ?
Then begin
Buy();
n:=n+1;
End
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:圖片1.jpg
(這是運用后所給出的提示框)
?
TACCOUNT(28)和tasset這兩個是后臺函數,
你在圖表上使用系統中使用就戶彈這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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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談這個窗口,不是保存信息,是提醒用戶圖表使用后臺函數的風險。
可以使用你上述的表達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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